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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项目以后怎办?这份《全国双高双控政策汇编》,将告诉你一切!

碳大侠
发表于 2022-12-09 14:31:03


近日,发改委在召开11月例会时,明确指出要坚决制止“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完善能耗双控政策。我整理了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市的两高双控政策,共115项。包括发布地区、发布时间、政策名称、主要内容等。

一、国务院



1.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政策:《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主要内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 


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 



2. 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

政策:《“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主要内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建、拟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 


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依规调整上收审批权。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加强工作指导。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 




3. 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

政策:《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


主要内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环卫等车辆电动化。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和环保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 





二、各部委



4. 发改委: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

政策:《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


主要内容: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首批聚焦能源消耗占比较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分行业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节能降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待上述行业取得阶段性突破、相关机制运行成熟后,再视情况研究选取下一批主攻行业,稳扎稳打,压茬推进。




5. 发改委:强化节能降碳示范引领

政策:《关于加快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的通知》 


主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加大落实推进力度,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如期完成,推动实现“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目标任务。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列入实施方案的重点支撑项目,各实施主体要统筹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加快落实项目建设前期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6. 发改委: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政策:《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 


主要内容:对于能效在标杆水平特别是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积极推广本实施指南、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等提出的先进技术装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公辅设施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




7. 环境部:严把建设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

政策:《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




8. 环境部:强化“两高”行业源头管控

政策:《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


主要内容:强化“两高”行业源头管控。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将“两高”行业落实区域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管控要求的情况,作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年度跟踪评估的重点。


鼓励各地依托“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探索开展“两高”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智能辅助决策,提升管理效率。地方组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不断深化“两高”行业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9. 环境部:加强“两高”行业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政策:《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加强“两高”行业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建立“两高”项目环评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原则和准入条件,按照国家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政策要求,推动相关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落实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措施。推动各地理顺“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不得以改革名义降低准入要求或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调整上收。




10. 环境部: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

政策:《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重点审核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有效性,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鼓励地方细化“两高”项目范围,重点关注规模大、能耗高、排放量大的基础原材料加工项目,更加精准地管控“两高”项目。




11. 环境部: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政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12. 工信部:遏制西部地区"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政策:《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向中西部劳动力丰富、区位交通利地区转移。促进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心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创新要素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地区转移在满足产业、能源、碳排放等政策的条件下,支持符合生态环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





三、北京市



13. 市机关事务局:实施能源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

政策:《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主要内容: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加快形成组织机构完备、制度标准健全、监督考核严谨、计量统计规范、监测核算精细、技术推广扎实、宣传培训有效的工作体系。


有序开展节水评价考核。严格公共机构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各项要求,推动公共机构定期开展节水自查和水效对标达标,开展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等节水诊断,提高用水效率。




14. 市政府: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

政策:《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权重。率先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将碳排放控制目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分解到各区、各行业部门,研究制定考核评估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四、上海市



15.市经信委:坚持产业绿色发展,遏制两高盲目发展

政策:《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降碳“百一”行动计划(2022-2025)》


主要内容:优化项目准入管理。坚持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围绕“3+6”产业,着力强链补链、强基固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项目能耗、能效水平对产业准入中指导作用,优化项目遴选工作程序,促进能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


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大对本市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改革支持力度,优化能评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统筹保障好重大产业项目能耗指标。




16. 市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一低”项目融资政策

政策:《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对确需新增的项目,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项目能耗、污染物排放准入门槛。推进存量“两高一低”项目节能减排挖潜工作,对项目实施动态监测,强化常态监管。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一低”项目融资政策。





五、天津市



17. 市政府: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能耗“双控”等要求

政策:《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主要内容:加强源头防控协同。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探索实行碳排放、污染排放的强度和总量“双评双控”,对标国际国内行业先进水平,严格限制排放强度高、排放总量大的项目。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能耗“双控”、产能置换、煤炭减量替代、“三线一单”、污染物区域削减等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18. 市政府:对“双控”范围内政策性业务给予一定奖补

政策:《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用足用好国家和本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通过业务补助、增量奖励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本市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充分发挥好监管“指挥棒”作用,确保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积极帮助有关企业续保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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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容来源 | 碳中和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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